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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其公司有股份離婚時另一方能分割到股份嗎

經營管理 閱讀(2.24W)

離婚夫妻不能協商一致時對公司股份的分割:
1、將公司股份分割給實際掌管公司經營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財產分割時給另一方相當於應得公司股份對價的補償
2、夫妻離婚後各自作為公司股東,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在股份分割時應對原股份比例進行審查並調整,等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在其公司有股份離婚時另一方能分割到股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