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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內社保需不需要轉移

社保糾紛 閱讀(2.21W)

需要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1、須帶材料:
轉出地社保機構辦理的《個人帳戶轉移表》、個人繳費記錄及《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轉入單位須在《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上加蓋公章。
2、辦理程式:
①參保人須提供在外社保繳費清單,經業務管理員稽核後,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聯絡函》;
②參保人憑《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聯絡函》到市區統籌範圍以外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並將辦理《個人帳戶轉移表》及個人繳費記錄帶回;
③參保人填報《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轉入單位須蓋單位公章)連同《個人帳戶轉移表》及個人繳費記錄交業務管理員,業務管理員稽核無誤後,列印《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轉入情況表》;加蓋業務章交還參保人留存。
法律依據

省內社保需不需要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