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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東最多佔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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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市公司股東最多佔多少人?

上市公司股東最多佔多少人

上市公司的股東最高沒有限定。根據上海交易所上市條件規定,上市公司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二、 而深圳交易所上市條件規定,把股權分佈規定要求分成三類:

1、上市股票的要求:記名股東人數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額2000元至20萬元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額之和佔實發股本總額的20%以上或達1500萬元以上;

2、上市股票的要求:記名股東人數在1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額1000~10萬元的股東人數不少於750人,且其中所持股份面額之和佔實發股本總額的20%以上或達到500萬元以上;

3、上市股票的要求:記名股東人數在5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額500元至5萬元的股東的人數不少於300人,且其所持股份面額之和應占實發股本總額的25%以上。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1、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新的公司法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的最高人數進行限制,不得多於50人;但最低人數沒有進行限制,也就是說可以設立一人的有限責任公司。廢除舊《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規定(必須有兩以上的股東,但最多不得超過五十人)。

2、《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為1人,或不超過50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東為2-200人,發行股份後可以有超過200人的股東,如上市公司一般有幾千上萬的股東。上交所無要求,深交所要求如下:深圳上市股票分別為第一類上市股票、第二類上市股票和第三類上市股票。

3、第一類上市股票的要求:記名股東人數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額2000元至20萬元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額之和佔實發股本總額的20%以上或達1500萬元以上。

4、50人有限責任公司以資本聯合為基礎,同時也具有人合的性質,股東之間要求有一定的信任關係,股東數量也應有所限定,以便於公司在進行重大的經營決策時,能夠協調一致。

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最少1人。新的公司法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的最高人數進行限制,不得多於50人;但最低人數沒有進行限制,也就是說可以設立一人的有限責任公司。

綜上所述,國家對於上市公司股東人數是沒有限制的,但是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規定在50人以下,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人數是沒有限制的,單位可以設立一個人為股東的公司,深交所對於上市股票的記名股東限制在2千人以上、一千人以上、或者五百人以上。並且持有股份面額做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