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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設立分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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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設立分類有哪些?

1、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體募集的資金。與之對應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會大眾公開募集的資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證券投資基金。

2、從研究正規化來劃分,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這三種分析方法基於完全不同的理論體系和邏輯結構,其主要研究物件,都只側重於市場運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範疇,都有其合理性和侷限性,但對於全面認識和深入探索市場執行規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們所依賴的理論基礎、前提假設、正規化特徵各不相同,在實際應用中它們既相互聯絡,又有重要區別。其中,基本分析屬於一般經濟學正規化,技術分析屬於數理或牛頓正規化,演化分析屬於生物學或達爾文正規化。

3、廣義的私募基金除指證券投資基金外,還包括私募股權基金。在中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二、私募基金的設立分類

1、公司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範。公司式私募基金(如“股勝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註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2、公司式私募基金缺陷

存在雙重徵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1)將私募基金註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2)將公司式私募基金註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註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3)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3、契約式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託管人;

(2)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佈一次基金淨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

(3)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應儘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可以避免雙重徵稅,缺點是其設立與運作很難迴避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和監管。

4、虛擬式

虛擬式私募基金表面看來像委託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比如,虛擬式私募基金在設立和擴募時,表面上是與每個客戶簽定委託理財協議,但這些委託理財賬戶是合在一起進行基金式運作,在買入和贖回基金單元時,按基金淨值進行結算。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每個基金持有人以其個人名義單獨開立分賬戶;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資組建一個主賬戶;

(3)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統一管理各賬戶,所有賬戶統一計算基金單位淨值;

(4)證券公司儘量使每個賬戶的實際市值與根據基金單位的淨值計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贖回時由主賬戶與分賬戶的資金差額劃轉平衡。

虛擬式的優點是,可以規避證券管理部門對基金設立與運作方面的審批與監管,設立靈活,並避免了雙重徵稅。缺點是依然沒有擺脫委託理財的束縛,在資金籌集上需要法律上的進一步規範,在資金運作上依然受到證券管理部門對券商的監管,在資金規模擴張上缺乏基金的發展優勢。

5、組合式

為了發揮上述3種組織形式的優越性,可以設立一個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組合式基金有4種類型:

(1)公司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2)公司式與契約式的組合;

(3)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4)公司式、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6、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企業是美國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

2007年6月1日,中國《合夥企業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夥企業陸續組建,這些有限合夥企業主要集中在股權投資和證券投資領域。

7、信託制

通過信託計劃,進行股權投資或者證券投資,也是陽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三、私募基金設立的監管

1、作為私募基金公司,必須依法經營和接受國家的金融體系監管,納入國家金融系統管理,確保國家金融體系健康執行。不允許存在法律體系監管以外的金融體系。

國家的金融監管和證券監管以及銀監會,有權依法監督管理,國家的公檢法司以及審計、統計機關有權依法獲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經營管理資訊資料,並依法進行資料資訊保密,私募基金公司應積極與國家依法授權的管理機構網點配合,確保健康運營,並降低經營風險。

2、嚴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名義進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為。否則,將涉嫌洗錢、欺詐國家金融和擾亂金融秩序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創立、營業、經營、營運、擴張、兼併、重組、破產倒閉、轉讓、主要高管變動等行為,必須依法向國家管理機構申報備案核准。

私募基金設立分類有哪些呢?通過閱讀以上資料,相信您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一般來說,私募基金設立時可以選擇成立公司、簽訂合同或者成立合夥以及組合等形式。但是,不管選擇以任何形式設立基金,設立人均需要向證監會以及銀監會備案。由於私募基金的設立比較複雜,小編建議您可以聘請專業公司律師辦理更為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