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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設立程式法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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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公司設立程式法律依據是什麼

基金公司設立程式法律依據是什麼

基金公司設立程式法律依據是根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中國證監會《關於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在理財市場上,基金是一個重要的投資品種,受到廣大投資者的青睞。基金公司就是負責發行、管理、運營基金的公司,其成立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符合條件的發起人,要向證監會提出設立申請,並按照程式辦理。

1、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至少有兩個符合條件的發起人發起。由主要發起人作為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

2、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基金管理公司的籌建和開業必須經過中國證監會批准。

3、申請籌建基金管理公司,應由主要發起人作為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申請報告;可行性報告;發起人情況;發起人協議;負責籌建工作的人員名單、簡歷;以及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發起人協議主要包括:發起人的基本權利及義務、發起人認購基金單位的出資方式及首次認購和在存續期間持有基金單位的份額、發起人對主要發起人的授權等。

4、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籌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籌建期限為6個月。如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在籌建期限內,不得開展基金管理和其他業務活動。

5、基金管理公司籌建就緒,由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提出開業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籌建情況、驗資證明、人員情況、內部機構設定及職能、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營業場所及技術設施、基金管理計劃與業務規則以及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公司章程應按照中國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準則第四號《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必備條款指引》制定。

6、經批准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應持中國證監會的批准檔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並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中國證監會的批准檔案領取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許可證》。

7、經批准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國證監會統一在指定的報紙上向社會公告,公告費用由被公告的基金管理公司支付。

二、基金公司設立條件有什麼

1、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諮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

2、註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3、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質量良好;

4、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完善;

5、最近3年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6、沒有挪用客戶資產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7、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8、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3年在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金融監管、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那麼,設立基金公司必須有兩個符合條件的發起人。批准設立後,基金公司應該到工商局核名,辦理工商登記,然後到銀行開立基本戶,辦理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