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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企業分立必須要股東通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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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企業分立必須要股東通過嗎?

公司法企業分立必須要股東通過嗎?

《公司法》中規定企業分立必須要股東通過才可以。公司分立指一個公司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通過股東會決議分成兩個以上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是和公司合併相反的行為,它是指原有的一個公司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分立時,其財產應作相應的分割。

二、公司分立的程式是什麼?

1、公司董事會擬定公司分立方案

此與公司合併類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應當對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後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問題作出安排外,特別應妥善處理財產及債務分割問題。

2、公司股東會關於分立方案的決議

公司分立屬於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當由股東會以特別會議決議方式決定。股東會決議通過方案時,特別要通過公司債務的分擔協議,即由未來兩家或多家公司分擔原公司債務的協議。為了保證分立方案的順利執行,應當同時授權董事會具體實施分立方案。該授權包括向國家主管機關提出分立申請、編制其他相關檔案等事項。

3、董事會編制公司財務及財產檔案

公司分立時應當進行財產分割。為妥善處理財產分割,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經股東會授權後,應當由董事會負責實施。

4、政府主管機關的批准

此與公司合併須經政府主管機關批准的規則在本質上相同,即公司分立應以政府批准為前提。

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同

5、履行債權人保護程式

債權人保護程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及公告及程式:在分立決議做出後的10日內,將分立決議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的分立是公司內部重大的事項,重大的公司決議都需要召開股東會議,只有三分之二的股東決議通過的才能進行公司的分立。公司的分立需要用到的材料和相關的流程是需要按照規定嚴格執行的,可以委託專業的三方機構進行辦理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