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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股東認繳股本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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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股東認繳股本如何規定的?

關於股東認繳股本如何規定的

股東認繳股本的規定是股本按照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直接計算得出的,認繳的金額和註冊資本額一旦確定,持股比例自然就確定了。

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即經濟權和政治權。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這兩個類別的角度分配。

關於註冊資本認繳期限的規定就是由股東自行約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註冊資本認繳制度的詳細內容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實際上股東認繳的資金只能計算出股東在公司的股份,但是,公司股本跟股東股份之間還是有一定區別的。股本除了有公司的股本金之外,還有公司在長期經營過程當中所形成的一些其他的資產,股東通常都應該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認繳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