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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不能。【律師解析】:法人本身沒有,他只是一個企業名義上的持有者,如果控股權實際上不在他的手上,而且終止企業經營是有事先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情形,單憑個人不能直接決定,除非是個人獨資性質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職務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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