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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交通事故逃避賠償會承擔刑事責任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48W)

小型交通事故逃避賠償會承擔刑事責任嗎?

一、小型交通事故逃避賠償會承擔刑事責任嗎?

不一定會承擔刑事的責任;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

1.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並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逃逸情節認定

所謂“交通肇事後逃逸”,根據《關於辦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是指行為人明知發生交通事故後,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行為人具有《解釋》第2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中一項或一項以上情形,同時又具有第(六)項情形的,應當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從重處罰。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僅因行為人逃逸認定其對交通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對其定罪處罰的,應當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

2、交通肇事行為人明知發生交通事故,駕駛車輛或者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一般應當認定為逃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認定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1)雖將被害人送至醫院,但未報案或者無故離開醫院,或者向被害人、被害人親屬、醫務人員謊報虛假的身份資訊和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2)交通事故發生後,對相關事宜未能協商達成一致,或雖經協商但給付的賠償費用明顯不足,行為人未留下本人有效資訊,而強行離開現場的;

(3)交通事故發生後,行為人未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離開現場後向異地縣(市)的公安機關報警的;

(4)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交通肇事後逃逸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認定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1)行為人駕車駛離現場,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2)行為人為及時搶救被害人而離開現場,並及時報警並接受調查的;

(3)行為人將被害人送到醫院後,確因籌措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並經被害人、被害人親屬或醫務人員同意,或者留下本人有效資訊,在合理時間內及時返回的;

(4)行為人因本人傷重需要到醫院救治原因離開現場,無法及時報案的;

(5)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事故現場,並及時報案接受調查的;

(6)行為人在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後逃跑的;

(7)行為人雖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但已被公安機關詢問、調查並如實交代個人情況和行為事實後逃跑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通事故發生了逃避賠償的現象,那在處理上面一般就會按逃逸罪來進行處罰,但對於處理的標準也會按案件的輕或者重來進行處理,同時只要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必定就會承擔刑法的責任,這不僅要給予受害者的賠償,同時還要承擔刑事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