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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購重組停牌多久可復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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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證券交易所又頒佈了一系列的修正法案,關於併購重組停牌多久才能復牌,證件許可頒佈的時限要求,不同的企業不同性質的重組有不一樣的方式,新政策的頒佈對經濟的有著刺激作用。下面讓本站小編為您解析一下新修正的政策。

併購重組停牌多久可復牌多久

併購重組停牌多久可復牌多久

一、重大資產重組預案的監管機制通報如下

1、關於非許可類重組預案披露。為加強資訊披露監管,防範“忽悠式”重組等行為,在過渡期結束後,繼續保留重組預案直通披露後停牌10個工作日的事後稽核制度。

2、關於許可類重組預案披露。為提高併購重組效率,增強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責任意識,參照非許可類重組預案,將許可類重組預案披露一併納入直通車披露範圍,並實施相同的事後稽核機制安排。

二、近期新政策

為解決重組事項導致的長期停牌問題,前期,證券交易所釋出了停復牌業務指引。證監會對《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2〕33號)、《關於規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08〕14號)進行了相應修訂,主要內容包括:

1、是縮短終止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冷淡期”,由3個月縮短至1個月。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後主動終止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上市公司應當同時承諾自公告之日至少1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3個月內再次啟動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應當在再次啟動的重組預案和報告書中,重點披露前次重組終止的原因,短期內再次啟動重組程式的原因。

2、是明確交易標的相關報批事項披露標準。交易標的涉及立項、環保、行業准入、用地、規劃、建設施工等有關報批事項,無法在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前取得相應許可證書或有關批覆檔案的,上市公司應在重大資產重組預案和報告書中披露有關報批事項的取得進展情況,並作出重大風險提示。

3、同時,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證監會在併購重組稽核以及其他無需我會核准的重大資產重組監管中,對標的資產是否依規取得相應許可證書或批覆檔案進行關注,督促相關方面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監管標準和要求未發生變化。

通過小編的解析相信您對新修正的管理辦法有了不一樣的瞭解,對於併購重組停牌多久可以復牌,一些證件的審批有何改變都已經明白了,我們還為您解析了近期政策的改變以及相應的優缺點,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