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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設立的公司法人可以撤銷麼?

經營管理 閱讀(3.02W)

根據法律規定,為了對公司等這樣的組織和機構方便管理,就對它們進行擬人化,賦予一定的對人管理的方式,稱之為公司法人,就可以方便的有一些證照證件進行社會管理。既然是按照虛擬人管理,那公司出現破產、倒閉、合併等情況時,原來設立的公司法人可以撤銷麼?

原來設立的公司法人可以撤銷麼?

我國公司法人的特點在於:由出資人或股東以法律行為設立;以營利為目的;設立人不限,可以是國有財產授權投資或經營單位、其他型別法人及個人;其規範依據,特殊的主要為《公司法》等。

公司法人包括兩種基本型別,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責任公司是由50個以下的股東設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採取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登出登記是指登記主管機關依法對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其它原因終止營業的企業,登出其企業法人資格或經營資格的登記行為。

一、企業應在以下四種情況下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登出登記:

(一)企業自動歇業;

(二)依法被撤銷;

(三)依法宣告破產;

(四)其它原因終止營業活動。

二、企業申請登出登記應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一)企業申請登出登記註冊書;

(二)稅務部門出具完稅證明;

(三)債權債務清理完結或負責清理債權債務單位的證明;

(四)其它有關檔案、證件;

(五)交回公章、執照正、副本。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公司法人可以撤銷麼這個問題,答案很顯然了,公司法人是可以登出的,只是手續比較繁瑣,而且要求繁多,週期也比較長一些,有些大的公司或者有存續部分的公司,有足夠的人手和時間來處理這些事情,但是不見得所有的公司都擁有這些條件,而且對於一個公司來說,這也不是一個常態業務,這種事情委託給律師還是最優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