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遊公司法律法規包括哪些?
在法律層級上,除了《旅遊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外,我國規範旅遊活動的法律主要集中在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相關司法解釋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有:
1、規範旅遊者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
2、規範旅行社旅遊經營活動的有《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邊境旅遊暫行管理辦法》等。
此外,調整旅遊活動的一般性法律還包括《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環境保護法》、《公司法》、《刑法》等。
《民法典》
第七十六條 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
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第七十七條 營利法人經依法登記成立。
第七十八條 依法設立的營利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利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二、旅遊公司的義務有什麼?
旅遊經營者的義務是指旅遊經營者在經營旅遊活動中應履行的責任,即旅遊經營者依法必須做出一定行為或者抑制自己的某種行為。旅遊經營者的義務與旅遊消費者的權利相對應,旅遊消費者權利的實現在一定程度上是通過旅遊經營者履行義務來實現的。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至二十五條規定,旅遊經營者必須履行的義務有以下幾項:
1、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和與旅遊消費者約定的義務。
2、接受旅遊消費者監督的義務。
3、保證商品或服務安全的義務。
4、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真實資訊的義務。
5、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的義務。
6、保證商品或服務質量的義務。
三、旅遊公司有哪些權利?
旅遊經營者從事旅遊經營活動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自主經營。
2、拒絕任何部門強行推銷商品。
3、拒絕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收費和罰款。
4、拒絕無合法證件人員的檢查。
5、拒絕旅遊者提出的違反其職業道德、侮辱其人格尊嚴的要求。
綜上所述,旅遊公司是一種特殊公司,要特許經營,主要法律檔案有旅遊法、旅遊管理辦法,還有一些法規,包括旅行社管理條例等。旅遊公司在經營的時候,要提供優質服務,確保遊客的人身安全,並且要接受消費者的監督。如果存在違法經營,消費者可以到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