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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的債務怎麼承擔?

合夥聯營 閱讀(1.04W)

合夥企業有不同的組織方式,其中包括普通合夥企業、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這三種。不同型別的合夥企業其債務承擔方式是不同的。接下來,本站小編將為您做詳細介紹。

合夥企業的債務怎麼承擔?

一、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的承擔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首先應以企業財產承擔合夥企業債務,從“人合”性的特點來看,普通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應以合夥企業財產承擔責任為前提,即只有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合夥企業債務時,才由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有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的承擔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從“資合”性的特點出發,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承擔責任。有利於合夥企業進行融資,避免投資者因擔心承擔補充無限連帶責任而對合夥企業望而卻步。

三、特殊的普通合夥中合夥人的承擔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是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其執業的專業性及高風險性導致特殊責任的產生。一個合夥人或者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及合夥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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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合夥企業一般無法人資格,不繳納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型別有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其中普通合夥企業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合夥企業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共負盈虧,也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

一般而言,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都是先對外承擔,再進行內部分配,如果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相信您看到這裡,已經對這個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還需要了解更多的相關內容,歡迎致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