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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入股的方式和注意事項有哪些

合夥聯營 閱讀(2W)

一、投資方式:
入股方式主要有資金,裝置,土地使用權,智慧財產權(有比例要求)或其他可以評估的財產。可以以技術(專利權、商標專用權、技術祕密等),不動產(土地、房屋、店鋪等)、動產(資金、機動車輛),價值經過評估或者所有股東認可後獲得相應份額的股權。公司法規定資金佔註冊資本不得低於30%。
二、為了防止因投資入股所發生的糾紛,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1、投資入股需要通過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注意股東會決議需形成書面意見。
2、與目標公司簽訂入股協議;明確投資的形式,是借貸還是入股;對公司現有資產的限制。例如不得隨意用於抵押貸款;規定管理層的責任義務;規定月度或年度財務公開;入股後是否參與經營和監督;公司利潤的分配;細化股份退出機制等。
3、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明確新入股股東的權利與義務,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需要注意必須進行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產生公示效力。
這三個事項在投資入股中缺一不可,因上述事項提前約定能有效減少股權糾紛的產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二條 股東名冊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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