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股權>

離婚可以股權轉讓子女

股權 閱讀(2.46W)
離婚可以股權轉讓子女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股權轉讓

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這隻要在雙方之間達成協議即可。股東也可以把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這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情況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此種方式的關鍵在於尋找受讓方,如果沒有人願意受讓該股權,或者就股權轉讓價格不能達成一致,那麼,也難以進行下去。而優點是隻要有關各方達成一致,隨後就是一些程式性的手續,簡單易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2條第4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說明,股東可以在章程中對股權轉讓做出不同的規定,可以嚴於公司法的規定,如為了防止被其他人惡意收購而規定禁止股東將股權。

公司增加股東必須涉及到公司股權的變動和公司章程的修改問題,所以肯定是需要召開股東大會對相關情況進行表決通過的,具體情況下,在公司股東增加後還涉及到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化,可以對公司的運營狀態產生一定的影響,具體情況應當依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