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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股權掛牌轉讓

股權 閱讀(3.13W)
航空公司股權掛牌轉讓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航空公司承運人的義務

1、在航空運輸中,航空承運人的主要義務有在航空運輸合同訂立中的強制性承諾,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到約定地點以及按照約定的 航班運送旅客、貨物。

2、在航空運輸合同訂立中的強制性承諾

訂立合同本應遵循自由意志原則,但為了衡平作為弱者的社會公眾與往往處於壟斷經營地位的公用單位的利益,各國法律常常對這類合同的自由訂立方面進 行干預。如我國《合同法》第289條規定:“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承運人的強制性承諾義務也是公共航空運輸中“公共”二字的題中應有之義。從實際情況看,只要消費者符合航空法中 未被限制的情況,航空承運人不可以有自由承諾或不承諾的選擇權利。

3、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到約定地點

4、按照約定的航班運送旅客、貨物

5、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運費的義務

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票款或者運費。通常情況下,國內航空運輸中,客貨運輸的票款和運費本身,國家在較長時期內均有穩定的價 格,承運人對各種客票的價款應予公告,航空運輸合同應當執行統一規定票價和 運費,如我國《民用航空法》第97條和《民航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改革方案》中的規定。另外,對客貨運輸中的雜費,也屬於旅客、託運人或收貨人應交付款 額範圍之列。航空承運人未按照通常的路線運輸增加票款或者運費的,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費。同樣,航空承運人未按 規定多收的雜費,旅客、託運人、收貨人也有權拒付。

假如是因為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的失誤導致航班被迫取消的話,在這種情況下航空公司負有賠償的法定義務,但各種不良天氣,這絕對不是航空公司可以左右得了的,航空公司首先要做的還是保障各位乘客的安全,所以迫不得已取消航班的話,通常不會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