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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變更只能以股權轉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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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變更只能以股權轉讓嗎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個人股權轉讓變更



  (一)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

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二)納稅(扣繳)申報的時間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12〕285號)辦理納稅(扣繳)申報的時間進行了明確規定。具體區分兩種情況:


  1、先履行納稅義務再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徵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2、股權變更登記與納稅申報同時進行

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表格式樣和聯次由各省地稅機關自行設計)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三)納稅地點

個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發生股權變更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手續。


  (四)個人股權轉讓應納稅額的計算

《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個人轉讓股權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專案,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按次徵收。
具體計算方法為:

股權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

其中,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過程中按規定支付的稅金、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


  (五)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判定及核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7號)規定,個人股權轉讓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採用公告列舉的方法核定。


  (六)股權轉讓取得違約金收入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權轉讓過程中取得違約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6〕866號
)規定,股權成功轉讓後,轉讓方個人因受讓方個人未按規定期限支付價款而取得的違約金收入,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專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取得所得的轉讓方個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如果股權沒有轉讓成功,取得的違約金收入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七)轉讓改組改制企業的量化資產股權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關於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個人取得的量化資產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60號)規定,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個人將股權轉讓時,應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個人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支出和合理轉讓費用後的餘額,按“財產轉讓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而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業量化資產參與企業分配而獲得的股息、紅利,應按“利息、股息、紅利”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


  (八)原價回購已轉讓股權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收回轉讓的股權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5〕130號)規定,若股權轉讓合同履行完畢、股權已作變更登記,且所得已經實現的,則轉讓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行為結束後,當事人雙方簽訂並執行解除原股權轉讓合同、退回股權的協議,是另一次股權轉讓行為,對前次轉讓行為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款不予退回。

綜上所述,相信您對個人股權轉讓變更有了全面和系統化的瞭解,權利和義務是一對對等的關係,是不可分離的,在獲得權利的前提下我們要先履行義務。所以,在進行股權轉讓變更之前,作為納稅義務人首先要履行納稅義務後方可接著按照手續流程一步一步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