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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後的股權比例不變屬於股權變更資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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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後的股權比例不變屬於股權變更資訊嗎?

個人或者公司把股權轉讓給他人或者其它法人組織後,剩餘股東和新股東所擁有的股權份額會有新的變化。但也會存在股權轉讓後,剩餘股東和新股東重新劃分股權比例,使得原股權比例不變的情況,那麼當股權轉讓後的股權比例不變時,需要在年報裡填寫股權變更資訊嗎?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講解這一問題。

一、股權轉讓後的股權比例不變屬於股權變更資訊嗎?

一般情況下,我們認為股權轉讓使得原有的股權結構體系發生變化,即使股權轉讓後的股權比例沒有發生變化,仍然屬於股權變更資訊的情況,應該在公司的年報附註裡寫明此情況。

二、股權變更提交的材料

當出現股權變更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

2、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3、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核對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原件);

5、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簽署);

7、股權轉讓協議(原件1份,涉及國有產權的,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檔案;不涉及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股權轉讓協議應當辦理公證或見證<本款屬於深圳的地方規定>);

8、股東的資格證明覆印件(核對原件);

9、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權必須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綜上所述,當股權轉讓後的股權比例不變時,需要填寫股權變更資訊,並在公司年報裡備註出來。同時,申請股權變更時,需要提交法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股權轉讓協議、股東的資格證明覆印件、公司提交的決議等相應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