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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權眾籌的風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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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權眾籌的風險有哪些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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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眾籌的風險有哪些

股權眾籌的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

1.觸及公開發行證券或“非法集資”紅線的風險。股權眾籌的發展衝擊了傳統的“公募”與“私募”界限的劃分,使得傳統的線下籌資活動轉換為線上,從而涉足傳統“公募”的領域。

2.存在投資合同欺詐的風險。股權眾籌實際上就是投資者與融資者之間簽訂的投資合同,如果富有成熟投資經驗的領投人與融資人之間存在著某種利益關係,融資人獲取大量的融資款項後便逃匿或者以投資失敗等藉口不予給付約定的財產,跟投人將會受到欺詐。

3.股權眾籌平臺權利義務模糊。股權眾籌平臺除了居間功能之外還附有管理監督交易的職能,並且股權眾籌平臺要求投融資雙方訂立的格式合同所規定的權利義務也存在著不平等。因此,應當理清雙方關係並在雙方之間設定符合《公司法》的權利義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