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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一般可以改製為合夥企業嗎

公司設立 閱讀(2.23W)
有限責任公司一般可以改製為合夥企業嗎
律師解析:有限責任公司不能直接改制成合夥企業。合夥企業,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成立的,而有限責任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立的,兩者屬於不同的種類性質的公司,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直接改制成合夥企業的。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成立。
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其優點是設立程式比較簡單,不必釋出公告,也不必公佈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定靈活。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於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對於創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型別,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於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條,合夥合同是兩個以上合夥人為了共同的事業目的,訂立的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