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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本的繳納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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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註冊資本的繳納形式有哪些?

註冊資本的繳納形式有哪些?

作為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後,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股東或者發起人以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應當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二、設立公司驗資證明包括哪些內容?

設立公司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公司名稱;

2、公司型別;

3、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名稱或者姓名;

4、公司註冊資本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認繳或者認購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載明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和該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

5、公司實收資本額、實收資本佔註冊資本的比例、股東或者發起人實際繳納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以貨幣出資的說明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時間、出資額、公司的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以非貨幣出資的須說明其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以及非貨幣出資權屬轉移情況;

6、全部貨幣出資所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不管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註冊資本都是不可少的,作為公司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多種形式出資,包括貨幣、專利智慧財產權、裝置、不動產等。如果用智慧財產權出資,應當去做價值評估。註冊資本繳納完畢後,銀行方面出一個驗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