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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規定註冊資本的錢怎麼交

公司設立 閱讀(1.11W)

一、公司法規定註冊資本的錢怎麼交?

公司法規定註冊資本的錢怎麼交

公司註冊資金是在申請公司營業執照時存在公司的銀行基本賬戶裡資金,由審計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後交當地工商部門,等到工商部門把公司營業執照審批並且發證後,公司就可以使用這筆資金。現在實行的註冊資本是認繳制度,具體的操作細則是: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二、新公司法改實繳製為認繳制的意義:

1、將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有利於個體創業。

2、將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可以促進我國建立信用體系。

3、將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有利於推動資源配置方式轉變。

將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點。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綜上所述,註冊公司時註冊資本是直接交到銀行的,而不是交給國家工商部門。不過,雖說現在的註冊資本是認繳制度,但對於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時間、額度也不是完全沒有任何的限制,像是有限責任公司,首次出資比例一般就不能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