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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申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哪些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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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申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哪些具體要求
上市公司申請發行新股,有以下幾點具體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與對其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保證上市公司的人員、財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規定;
三、股東大會的通知、召開方式、表決方式和決議內容符合《公司法》及有關規定;
四、本次新股發行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
五、本次新股發行募集資金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公司股東大會批准的擬投資專案資金需要數額;
六、不存在資金、資產被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人佔用的情形或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購買或出售資產行為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三條
公司於〔批准日期〕經〔批准機關全稱〕批准,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份數額〕股。其中,公司向境內投資人發行的以人民幣認購的內資股為〔股份數額〕,於〔上市日期〕在〔證券交易所全稱〕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資人發行的以外幣認購併且在境內上市的境內上市外資股為〔股份數額〕,於〔上市日期〕在〔證券交易所全稱〕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