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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前資產重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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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公司上市前資產重組作用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資產重組的作用

1、資產重組對公司治理的改善功能

由於我國上市公司多從國有企業轉制過來,國有股權一股獨大,導致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通過“股權轉讓”等資產重組方式,可改善公司股權結構。

2、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產業結構調整功能

我國上市公司集中於傳統產業,產業間的組織程度較低,重複建設和重複投資嚴重,因此可以通過股權轉讓、併購、資產剝離,實現上市公司的產業轉移。

綜上所述,法律制度中沒有禁止股東套現,所以在企業資產重組的過程當中,有些股東就是利用國家現行的法律制度的漏洞套現的。如果要禁止大股東套現的話,那也只能通過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進行約束,畢竟大股東套現也不是可以一個人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