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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司登出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解散 閱讀(1.25W)

一、公司登出需要什麼條件

我國公司登出需要什麼條件

1、公司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依法責令關閉

公司登出資料

(一)、企業工商登出備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影印件

2、公司股東會決議(成立清算組、解散公司)

3、委託代理人證明

4、登出申請書

5、公章

6、公司章程

(二)、企業(公司)登出登報公告所需材料:

1、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股東會決議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3、公告內容

4、聯絡人身份證及聯絡方式

(三)、登出公司國地稅登記證所需資料:

1.國地稅正副本

2.本年度彙算清繳報告

3.登出報告

4.填寫稅務登出表格

(四)、企業工商登出所需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國地稅登出證明檔案原件及影印件

3、公司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確認清算報告)

4、公司清算報告

5、登出申請書

6、委託代理人證明

7、公章

二、公司登出注意事項

1、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出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如果企業不正常登出的話,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登出。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註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

2、債權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項: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建議保留送達回執及載明公告內容的報紙。

3、合法安置勞動者。

登出公司不屬於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及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具體情況視合同內容及勞動者實際情況各有不同。

一家公司的存亡都需要公司法人全權負責和辦理相關手續,申請登出期間,應當將所需要的材料準備齊全,減少不必要的時間和精力的浪費。同時,公司破產、倒閉的訊息是需要進行公示的,這樣才能善始善終,保證大部分人的合法權益,期間有疑問的應當及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