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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要滿足什麼條件

公司解散 閱讀(1.76W)

公司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登出: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公司被登出以後,就不再具有行為能力,不能繼續經營,登出後繼續經營的,屬於無照經營,獲利大的可能觸犯刑律,構成非法經營罪,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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