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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麼辦理公司登出手續

公司解散 閱讀(2.33W)

一、應該怎麼辦理公司登出手續?

應該怎麼辦理公司登出手續

1、登報

在公司清算期間即可登報公示,需要在當地工商局認可的報紙進行登報,內資企業只需登報一次,外資企業需要登報3次。最好選擇日報進行公示,登出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登出社保

社保局會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繳情況。通過後領取《社保登出通知單》。

3、登出國、地稅

自公司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公司需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出,先登出國稅,再登出地稅。

稅務局會核查公司是否完稅。通過後領取《稅務登出通知單》。

4、到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

登報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記的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登出公司營業執照。通過後領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登出登記通知書 》。

5、登出銀行賬戶

到公司開戶行登出公司的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登出印章

最後,應當到公司印章登記的公安機關注銷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

二、登出公司的條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可申請登出。

三、登出公司的材料

1、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蓋公章,驗原件);

2、國稅、地稅登記證(同上);

3、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同上);

4、委託授權書(同上);

5、銀行開戶許可證(同上);

6、印監卡(銀行收回);

7、法人身份證(影印件,蓋公章,驗原件);

8、經辦人身份證(同上);

9、帶上公章、私章、財務章,要填表蓋章。

公司成立起來以後肯定不能隨隨便便登出的,法律上規定的登出公司的條件包括公司現在要合併,已經資不抵債,或者出現了公司章程當中規定的可以解散公司的一些特殊情況。計劃登出公司的話,第一步當然是先到當地的工商局去諮詢相關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