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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登出之後實收資本如何處理

公司解散 閱讀(1.57W)

如果已經登出完畢,所有工商、稅務全部辦理完,實收資本應由出資人所有,憑工商登出手續,可以直接轉入出資人帳戶或由出資人提取現金。不需要作會計分錄了。
常見的實收資本賬務處理:
(1)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貨幣資金: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2)收到投資人投入的房屋、機器裝置等實物,按評估確認價值: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企業登出之後實收資本如何處理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