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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法 閱讀(2.17W)

(1)管理方面:樓宇(多層、高層)管理、房屋的修繕管理、裝置的維修、保養管理、車輛執行及看護管理、秩序維護管理、清潔環衛管理、綠化管理、消防管理、物業保險管理等。
(2)服務方面:物業修繕、物業租售代理、物業清掃保潔、搬家服務、裝潢服務、車輛出租、綠化工程及花木租售、燃料供應、蔬菜糧食供應、服裝清洗供應、美容美髮、康樂健身、幼兒教育、老年服務、家教服務、商業服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物業公司經營範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