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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股權繼承要交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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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股權繼承要交稅嗎?

法律規定股權繼承要交稅嗎?

不需要。繼承人所繼承的股權,就其性質而言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我國遺產稅雖在醞釀之中,但尚未形成具體稅目。我國現行法律沒有針對遺產所得予以徵稅的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法》也沒有予以規定。因此,繼承的股權所得收益仍是個人所得稅徵管中的“真空”,根據稅收法定原則,自然人繼承股權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如何辦理股權繼承?

1、如果公司股東只有兩個,其中一名股東死亡,則由於股東人數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條關於公司股東人數必須兩個以上的規定,公司應申請解散、進行清算,剩餘資產由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死亡股東)對公司的投資比例進行繼承。

2、如果公司股東為兩個以上,則應參照《公司法》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按以下程式繼承股權:

(1)公司全體股東召開股東會,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八條及公司章程關於股東表決方式和表決權的規定,對是否同意繼承人受讓死亡股東的股權作出決議。如果有股東不同意轉讓,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該購買死亡股東的出資,所得轉讓費作為死亡股東的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如果其不購買該項轉讓的出資,則視其同意轉讓。

(2)由公司將繼承人(股權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入公司股東名冊。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至此,股權的繼承程式完成。

三、股權繼承需要注意的事項

1、股權繼承應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記載公司組織規範及其行動準則的書面檔案。公司章程可以委託其中一個股東製作,但最後必須經其他股東或發起人同意並在章程上簽名蓋章,公司章程才能生效。

2、尊重股東去世之前與其他股東對公司股權繼承的約定。對這種約定,應該給予充分的尊重,只要沒有明顯的違法現象存在,就應認可其法律效力,即使公司法給出了某種解決方式,也應允許公司的股東通過事前的約定加以排除。

3、尊重繼承人與公司原股東的意思表示。股東之間事先沒有約定,但去世股東的繼承人與其他股東就股權繼承達成協議,對該協議,由於系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也應該按該協議履行,但應以不違反公司法強制性規定為限。

4、參照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繼承股權。當股東之間事先沒有約定,事後也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於各繼承人原來並不是公司股東,雖然按公司法的規定他們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考慮到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徵,各繼承人要想取得股東資格成為公司股東,應由他們向公司提出申請,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內召開股東大會或股東會,由尚健在的股東表決,股東過半數以上同意他們入股的,他們才可以成為公司股東。

首先繼承是要根據被繼承人的相關醫院來進行繼承,其次,如果針對於股權的相關繼承沒有做出明確的財產遺囑分配的話,那麼就根據法定繼承人來進行相關繼承,由於法苑上沒有對於繼承人的股份做出要交稅的表名,所以在進行繼承遺產規定的股權的時候就不需要進行一定得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