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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涉及的稅務問題

工商稅務 閱讀(1.7W)
企業清算涉及的稅務問題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企業改制重組涉及稅務目錄


1、印花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號)

2、契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號

3、增值稅關於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13號)

4、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51號)

5、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

6、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34號)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