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常識>

股權轉讓涉及的稅務問題

法律常識 閱讀(2.02W)

股權轉讓涉及的稅務問題

    依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的第四條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股權轉讓收入-股權原值-合理費用。

 

     合理費用就是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審計費、資產評估費、印花稅等必要費用,這個影響較小,應納稅所得額主要看轉讓收入和股權原值。對於新成立公司,一般看股權價格和註冊資本份額的關係,對於持續經營期公司,通常看股權價格和淨資產份額的關係,溢價轉讓就要交納個稅、平價或折價轉讓就不需要交納個稅。

 

     那麼問題來了,股權轉讓需要繳什麼稅,為什麼繳?

 

   1、印花稅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進一步明確,“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裡的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書立的書據,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

  (1)適用稅目。根據國稅發[1991]55號《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第十條解釋,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屬於“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

  (2)稅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的稅率為: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3)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為立據人,即轉讓人和受讓人。

 (4)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2、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的有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應按“財產轉讓所得”專案依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1)適用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九項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九項規定,股權轉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專案。

2)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就股權轉讓所得而言,其應納稅所得額=股權轉讓價-股權計稅成本-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印花稅等稅費。

 

   3、企業所得稅。

   企業股東轉讓股權,會涉及企業所得稅。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1)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轉讓財產收入列入企業收入總額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屬於轉讓財產收入。

   (2)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就股權轉讓來說,股權計稅成本及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印花稅等稅費可以扣除。

   (3)應納稅所得額。等於股權轉讓收入減去股權計稅成本後的餘額。

   (4)稅率: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企業所得稅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4、增值稅

 

    這個稅只有企業轉讓上市公司的股權才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繳納相應增值稅。

   金融商品轉讓的增值稅稅率,一般納稅人為6%,小規模納稅

    

    建議中股權轉讓過程中,聘請專業的稅務律師,進行法律及財稅盡調、稅務籌劃、有效把控合同法律及稅務風險,避免不必要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