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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重組增值稅

改制重組 閱讀(6.5K)
改制重組增值稅

由於這些企業千差萬別,我們通常把對企業的改制重組方式分為:整體改制和部分改制。整體改制是指以企業全部資產為基礎,通過資產重組,整體改建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規範的企業。部分改制是企業以部分資產進行重組,通過吸收其他股東的投資或轉讓部分股權設立新的企業,原企業繼續保留。總之,整體改制和部分改制是相對而言的,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和改制目的選擇改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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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


稅收政策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36號文”)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第(二)項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物件的除外。”

1. 母公司A向其子公司B無償劃轉土地使用權屬於增值稅的納稅範圍,需要視同銷售需要繳納增值稅。

2. 母公司視同銷售的銷售額按以下方法確定:

(1)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同類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2)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同類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3)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 成本利潤率)

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