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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收購糾紛數額計算

兼併收購律師解答 閱讀(1.98W)
股權收購糾紛數額計算

公司經營的過程中,因為註冊資金、股東權利、公司人格獨立、股東責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產生公司糾紛!公司糾紛是指公司及公司相關主體之間發生的,以公司法規定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民事糾紛。有的糾紛發生之後,當事人針鋒相對,最後搞得不歡而散。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儘量在律師的幫助下或在相關部門的調解下,找到合適的方式來坦誠、友好的解決紛爭。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股權收購的方式有哪些


1、強制收購:即收購者在持有目標公司股權達到一定比例後,迫於法律中規定的強制性義務,而向目標公司發出收購要約的行為。

2、故意收購(或稱“惡意收購”);指收購者在收購行為開始前不通知目標公司,從而使之在接到收購要約時陷入被動處境,並且給予目標公司股東以極大心理壓力的收購方式,應當指出,雖然這種收購方式被稱為“惡意收購”,但並不違法。

3、善意收購:即收購者在收購要約發出前就與目標公司進行溝通,使之在心理上有足夠準備後,再發出收購要約的收購方式。

4、標購:指收購者不直接向目標公司董事會發出收購要約,而是直接以高於該股票市價的報價,向目標公司股東進行招標的收購行為。它又包括兩種方式:

(1)部分標構:即收購者就其所要持股的份額,直接向目標公司股東發出標購。如果投標股份超過招標數量,則應依據股東平等原則,由收購者按比例向投標者收購。這種方式多采用現金進行。

(2)兼併標購:指收購者持股達到相當比例後,如果目標公司少數股東拒絕投票其持有股份,則標購者仍可以進行兼併,同時可對剩餘的少數股份依法進行強制收購。兼併收購多采用以現金報價收購控股部分,以有價證券作價收購剩餘股權兩種方式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