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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境外公司境內股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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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境外公司境內股權轉讓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境內和境外股權轉讓所得的納稅義務如何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將企業劃分為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人應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納稅,而非居民納稅人僅負有限納稅義務:“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絡的所得納稅;而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納稅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而股權轉讓所得,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來確定收入來源地,即:若被轉讓企業位於境外則股權轉讓所得確定為來自於境外,反之亦然。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或取得的所得與所設立的機構或場所無關的非居民納稅人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10%,且境內的支付人具有代扣代繳義務,應在實際支付或到期應支付(權責發生制)時扣繳相應的稅款,具體詳見國稅函(2009)698號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