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產拍賣的收費標準如何規定的?
1、佣金比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對拍賣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①委託人與拍賣人之前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
②委託人與拍賣人未做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佣金。
③藝術品拍賣收取佣金比例一般為10%(國際慣例)。
2、佣金支付方式
①前期支付法: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後,在約定的期限內由委託人按合同約定支付。
②扣除法:委託人在拍賣人拍賣成交後,拍賣人在向委託人支付成交價款時扣除。
3、佣金支付的期限
①前期支付法:委託人在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支付。
②扣除法:拍賣成交後,拍賣人直接從成交價款中扣除。
二、買受人佣金支付比例和方式有哪些?
1、佣金比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拍賣人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成交價款5%的佣金。藝術品拍賣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國際慣例一般為10%。
2、佣金的支付方式
拍賣成交後,拍賣人直接從買受人繳付的拍賣保證金中扣收。
資產拍賣是一直能夠公開競標的方式,在拍賣前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然後需要委託相關機構進行拍賣,這些過程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的。為了避免胡亂收費現象的出現,相關立法機關制定了資產拍賣收費標準,對於不按照該標準支付一定費用的情形,相關當事人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