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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股權轉讓要注意什麼

股權律師解答 閱讀(1.66W)

股權轉讓的八大注意事項:
一、簽訂合同的主體。
二、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
三、對前置審批程式的關注。
四、明晰股權結構。
五、分析受讓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
六、瞭解所受讓股權的相關資訊,以確定是否存在瑕疵。
七、股權轉讓協議應要求合同相對方作出一定的承諾與保證。
八、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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