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解答>經營管理律師解答>

隱名股東怎麼認定

隱名股東是指依據書面或口頭協議代他人持有股權者,不具備股東的形式特徵但對公司實際出資並實際享有股東權利的出資人,雖然實際出資認購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

隱名股東怎麼認定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