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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分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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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分成協議

比特幣分成協議

甲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

QQ號:__________

微訊號: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

1.甲方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有效存續、合法經營之有限公司,具備為投資者(客戶)提供______________顧問服務的必要條件和專業能力。

2.乙方為具有簽訂及履行本協議義務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乙方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和認可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附件一)等相關合規風控檔案;乙方已瞭解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乙方已理解投資可能需要承擔的風險與提示,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民事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顧問服務事項,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宣告與保證

1.乙方承諾在進行______________之前已經對交易規則、交易慣例、交易知識、標的產品有了一定的瞭解,並完全知悉證券投資過程中可能蘊含的虧損風險和盈利機會。

2.乙方進行任何投資,包括其投資判斷及決策,並不依賴於甲方或其員工提供的市場研究報告、投資建議或相關資訊及其他投資顧問服務,而是在甲方的諮詢輔助下,經過______________作出的獨立判斷及決策。乙方根據甲方投資顧問服務及軟體工具、終端裝置載體所提供的所有資訊資料以及市場研究分析、投資建議等資料或產品所做出的決定和投資而造成的損失和可能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附件二)及本人相關資訊真實有效。乙方若通過隱瞞、偽造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手段向甲方提供虛假個人資訊致使甲方對乙方做出錯誤的風險評級標準,由此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所提供的資訊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的風險評估結論僅供參考。

4.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利用本協議的關係從事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5.凡本協議規定外的任何條款和承諾或許諾、宣告、建議、意見、保證、安排、草案、協議、諒解備忘錄等,未經甲、乙雙方達成書面協議並簽字確認均無法律效力;凡是以手寫方式新增在本協議或其補充協議空白處的條款、對協議的解釋或說明等內容未經雙方共同在新增處以蓋章、簽字方式予以確認的均無法律效力。包括甲方任何員工口頭承諾或手寫附加條款,若未經甲、乙雙方達成書面協議並以甲方加蓋印章、負責人簽字和乙方簽字確認,均無法律效力。

第二章 服務內容及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服務內容包括:服務期內及時更新證券投資資訊、分析、預測或諮詢意見,個股研究成果及投資建議。服務範圍包括:深、滬證券交易所掛牌的交易品種、基金、債券及相關衍生交易品種。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採用如下方式:__________通過當面諮詢、網際網路、電話、郵件、簡訊方式;甲方不通過其它非法定或約定方式提供服務。

第三章 服務期限、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為乙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投資顧問服務費,雙方協商一致,費用以營利之後再行給付的方式支付(非盈利分成),具體的,甲方可收取的服務費應相當於乙方盈利部分的 %。

2.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結算日以轉賬或現金方式一次性足額支付約定的投資顧問服務費到甲方指定的如下銀行賬戶:__________

甲方戶名: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現金交付的,交付地址為甲方辦公地址或:__________ 。

3.本協議約定服務期為【 】,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4.本協議項下雙方約定結算日為每個自然月的 _____日(遇節假日提前至前一個交易日)。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本著勤勉盡責、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乙方提供專業、有償服務。

2.甲方有權根據提供的投資顧問服務和本協議約定收取證券投資顧問費。

3.甲方享有所提供的投資顧問服務內容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相關權利,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甲方提供的服務內容進行模仿、複製、傳播、轉發或提供給其他第三方,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乙方的前述行為給第三方造成的不利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甲方因此而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倡導理性投資,向乙方提供的投資顧問服務內容,僅供乙方參考,甲方不向乙方(投資人)承諾證券投資收益。

5.甲方及其員工不代理乙方(投資人)從事證券買賣或代替乙方做出投資決策;不與乙方約定分享投資收益或分擔投資損失,也不以任何方式對乙方承諾或保證證券投資收益。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受甲方提供的市場研究分析、投資建議(包括買入賣出建議)或相關資訊及其他投資顧問服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義務。

2.乙方應當全面、準確、及時地向甲方提供與接受投資顧問服務有關的各種資訊和檔案資料,並認真如實填寫《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並對所提供資訊和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以便於甲方評估乙方的風險承受能力,但甲方的風險評估結論僅供參考。若乙方須提供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作相應調整。

3.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聯絡方式和服務獲取方式,如有變動須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若未及時告知聯絡方式及服務獲取方式變動情況,或因乙方其他自身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乙方未能及時獲得甲方提供的投資顧問服務,因此而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採用甲方提供的市場研究分析、投資建議或相關資訊及其他投資顧問服務。乙方須基於獨立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自享投資收益、自行承擔投資損失。

5.乙方應妥善保管證券賬戶、資金賬戶和相應的密碼,不得委託甲方或者甲方的員工保管其賬戶、代理其買賣比特幣。乙方不得與甲方或者甲方的員工另行達成證券投資收益共享、損失分擔的約定。

6.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市場研究分析、投資建議或相關資訊及其他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內容洩露給任何第三人,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追索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7.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證券投資顧問費。

第六章 保密條款

1.甲方對因提供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內容而知悉的乙方個人財產狀況等其他個人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但因監管機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2.甲方因向乙方提供投資建議,知悉乙方做出具體投資決策的,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甲方因履行本協議而向乙方提供的市場研究分析、投資建議或相關資訊及其他投資顧問服務內容,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第七章 不可抗力

1.對於甲方無法預測或無法控制的裝置故障、通訊故障及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不可抗力而造成服務中斷的情況,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通知乙方,並在乙方要求時提供有關證明檔案。

第八章 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則乙方有權要求補齊服務期限與服務內容。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投資顧問費的,甲方有權暫停或停止提供服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不予順延。

3.若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違反了本協議第十六條或其他相關條款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終止通知書後,協議終止,甲方無需向乙方退還任何費用,乙方應付費用甲方仍有權全額追收。

4.乙方同意保障和維護甲方及其他客戶的利益,如因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協議約定給甲方及其他客戶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章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可以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收到解除協議書面通知時,本協議即解除,甲方須全部退還已經支付的投資顧問費,但有權扣除甲方為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必要費用。超過五個工作日後,乙方若單獨提出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須雙方協商一致,並扣除乙方部分費用。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__________乙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甲方支付投資顧問費的;乙方有捏造事實或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甲方投資顧問不能提供有效服務的;乙方行為涉嫌違法的;其他違反本協議未限期改正的。

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解除本協議的,甲方有權扣除甲方為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3.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定修訂,本協議有與之不相適應或違背的內容或條款的,以修訂後的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則規定為準,協議其餘條款效力不變。

第十章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善意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XX負擔。

(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2.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審理的部分外,協議的其它部分將繼續執行,任何一方不得因發生爭議故意損害或惡意詆譭另一方,不得威逼、利誘、恐嚇對方,不得干擾和破壞對方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如果違背本條款必須向對方賠付損失。

第十一章 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經本人確認的掃描件、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務期滿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提前終止,也可續簽。

2.監管機構對本協議所涉投資產品的態度僅涉及行政責任,本協議為雙方間提供特定專業服務的協議,該監管機構態度不影響本協議項下雙方權利義務的履行。

3.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與本協議有衝突之處,均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日期: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