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他項權證過期還有用嗎?
1、他項權證過期有效,可以對抗第三人,他項權證的期限不是什麼“有效期”,是債務清償期。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
2、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擔保有效期最長為主合同期滿三年內有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他項權利證到期應重新簽訂主合同或延長主合同到期時間,方能使他項權繼續有效。否則就必須在他項權利有效期內提起訴訟,不然就會喪失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3、《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房屋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日內申請登出登記。
《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巧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登出抵押登記。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抵押權的登出與抵押權的設立是相對應的,即權利因登記而產生,因登出而消滅。
二、辦理辦他項權證需要什麼手續?
房屋他項權證的辦理需要房地產開發商和購房者共同提交資料:
1、房地產抵押權設立登記申請表原件;
2、房產檔案館查檔證明原件;
3、登報宣告《房屋他項權證》遺失作廢的公告;
4、房屋所有權證影印件(校對原件);
5、抵押權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況說明;
6、抵押人為個人,提交身份證影印件(校驗原件),如為共有房產(包括夫妻共有房產),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校驗原件);抵押人為單位的,提供 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影印件加蓋公章並附具結書;抵押權人為個人的,提交 抵押權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校驗原件),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的,提交抵押權人身份證明,並出具介紹信、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校驗原件)。
7、房屋他項權證辦理5-7個工作日。
辦理房產抵押這麼重要的事情都稀裡糊塗的民眾也不少,不然的話,也就不會對房屋他項權證標註的日期有這麼深的誤解了。不能按時還款的法律後果是很嚴重的,抵押貸款的風險也不單純的針對抵押權人,對借款人來說是一樣的道理,如果還不上款就只能以抵押物彌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