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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談判與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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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談判與簽訂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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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談判簽訂要點有哪些




    1、主要合同條款已包含在招標檔案中,以此為基礎進行合同談判,儘量爭取最大利益。



    2、合同談判過程中執行會籤流程,會籤人員各負其責提出意見,預算負責彙總整理形成定稿,與對方談判確定。



    3、合同定稿後上報領導審批確定。領導意見最好提前在招標檔案編制階段提出,合同會籤時如無大的變動,領導之間可加強溝通,以加快審批時間有利於工程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