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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單委託書怎麼寫?

委託書 閱讀(9.91K)

平時生活中,人們辦理很多事情的時候,都需要本人前往,比如遷戶口、辦房產證等。而有時候,人在外地,很難回來處理,這時,就需要委託他人代辦。經辦人要帶著一份個人授權委託書,到相關單位辦事。那麼,個人簡單委託書怎麼寫?下面我們來跟隨本站小編了解下。

個人簡單委託書怎麼寫?

一、個人簡單委託書怎麼寫?

個人簡單委託書

_________單位: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親自到______________辦理_______茲授權委託 _______先生/女士處理代辦事項。委託人在許可權範圍內年簽署的一切有關檔案,我均承認。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被委託人(簽名):

日期:

二、個人授權委託要注意哪些事項?

1、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基本資訊

一般包括委託人、受託人的姓名、性別、工作職務、身份證號碼、聯絡地址、聯絡電話等。基本資訊儘量完備和詳細方便第三人核對相關資訊以及相關事項的通知。

在實務中,這些基本資訊不一定要全部表述,但身份證號碼和聯絡電話不可或缺。授權委託書是由委託人簽署,出具給第三人表明受託人有代理權,所以在授權委託書中不僅要有受託人的基本資訊,也得有委託人的基本資訊。

2、委託事項

委託事項簡單說就是委託人到底委託受託人與第三人幹什麼。委託事項一定要表達清楚,希望受託人幹什麼就在授權委託書中一項一項列清楚,這樣才能預期受託人行為的範圍,以便達到控制自己的風險。如果委託事項不明確,基於保護第三人對於法律文書的信賴,授權委託書會被認定為授權不明,從而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對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3、委託許可權

讓受託人幹什麼事已經在委託事項中表達清楚了,下面就需要說明受託人可以在多大許可權內幹這件事,這就是委託許可權。受託人的代理許可權可以分為:

(1)一次委託,即代理人只能就受託的某一項事務辦理民事法律行為;

(2)特別委託,即代理人受託在一定時期內連續反覆辦理同一類性質的民事法律行為;

(3)長期委託,即代理人受託在一定時期內辦理有關某類事務或某一種標的物多種民事法律行為。

不管是哪一類委託都要把委託許可權表達清楚,受託人有什麼許可權就一項一項列清楚,避免在列舉委託許可權後面加上“等”這樣的字樣,這會帶來授權不明的法律風險。

4、委託期限

對委託人來說,如果沒有委託期限,就不可預期受託人不當行為帶來的風險。明確委託期限對各方都非常重要。

5、委託人的落款簽名及落款日期

授權委託書主文無論以什麼形式出現,不管是列印稿還是手寫的,只有落款處是委託人本人簽收的才生效,所以要確保落款處委託人的簽章有效。同樣,落款處委託人的簽署日期看似是小事,但隨便籤或不籤的行為都是風險所在。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大家應該知道了個人簡單委託書怎麼寫。授權委託是很常見的民事法律行為,即使是委託書比較簡單,也應該包括委託人姓名、受託人資訊、委託事項、委託期限等要素。人們在寫委託事項的時候,要寫清楚,明確受託人是去幹什麼的。經過簽字的委託書,是具備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