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地產合同>物業管理合同>

怎樣才能終止物業合同

物業管理合同 閱讀(1.22W)
怎樣才能終止物業合同

財產侵權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產兩種情況:所謂侵佔財產,是指行為人不法佔有他人財產;所謂損毀財產,是指行為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並造成財產功能價值的降低。 財產侵權的結果將造成權利人財產損失,主要是財產上不利的變動,包括財產的積極減少和消極的不增加。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怎樣才能成立購房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這是《民法通則》規定的有效合同標準。判斷一個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應主要依據上述《民法通則》所規定的條件,當事人簽訂合同時同時具備上述條件,便確認合同有效。

在買房時,我們除了要確保房屋買賣合同能夠成立,還要注意它的效力問題,因為只有有效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以上就是對房屋買賣合同如何成立的解答,實踐中,購房者所遇到的情況不同,但無論如何判斷合同是否成立,都是要根據法律中的規定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