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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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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合同

拆除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結合本拆除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拆除工作質量及安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拆除範圍

拆除工程地點:xxxx具體範圍詳見《佛力估字[2013]第145號》資產評估報告書。

第二條 質量標準

1、拆除招標範圍內的甲方指定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基礎(拆至閘室底珠基標高-1.3米處,詳見附圖),附屬的圍牆、花圃、擋土牆等,岸邊場地平整至最近市政道路路面標高處(包含用拆除物殘渣回填),並清除所有垃圾,不得將垃圾就地填埋及將原地塊沙土運走。

2、按現行的《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標準,達到合格或以上。

第三條 工期

1、施工總工期:15日曆天 (從合同簽訂之日算起)

2、甲方在發出書面進場通知書2日曆天內,乙方必須進場施工,否則甲方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第四條 拆除專案成交價大寫:

第五條 支付方式

該工程是通過佛山*南海公有資產流轉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組織交易機構)公開組織拍賣成交的,簽訂合同前已於成交當日向該公司繳納全額的拆除專案成交款。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1、人民幣10萬元(包括文明施工,工人工資保證金,工程施工等),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前交予組織交易機構。

2、工程驗收合格後,在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會出具《已交接證明》,乙方憑此證明到組織交易機構在辦理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協助乙方施工前對周邊房屋進行觀測記錄。

2、甲方指派現場管理人員負責監督乙方拆除過程中的安全及環保工作的執行情況,並對發現的問題和存在隱患提出處理意見,對嚴重違章者,甲方有權做出處罰或停工處理。

第八條 乙方責任及義務

1、安全責任

(1)乙方指定 為專案負責人,全權負責工程拆除事宜,並及時向甲方代表通報工程拆除有關情況。

(2)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環保及交通等有關部門所有拆除及清運審批、備案手續。按照甲方拆除範圍和時間,組織人員進場施工。

(3)負責制定拆除工程現場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式施工並指派現場安全檢查員。

(4)建立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組織機構,明確崗位、職責,在施工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5)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處理意見,並及時改正。

(6)違反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負。

(7)出現斷水、斷電及擾民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

(8)嚴格按照合同和國家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操作規程施工。如因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範措施不當或工作有疏忽而導致乙方僱請的人員發生工傷或其他人身損害,或造成其他人員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9)中標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傷險,並承擔全部安全責任,每單項拆除工程報甲方開工備案前需提供所有施工人員拆除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保單,購買不小於10人的意外險。

2、環保責任

(1)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體的防止揚塵,降噪音等環保措施,明確拆除工地具體的環保要求和環保責任人。乙方在施工中做好現場揚塵、噪音汙染及渣土清運等環保措施,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規定執行。

(2)拆遷工地主要出入口應當設立標牌,標明拆遷人、拆除施工單位、環保負責人、拆除時限等內容。

(3)拆遷工地外圍應當設定封閉硬質圍擋,防止物料、渣土遺撒,並及時清理工地外圍道路遺散的渣土,適當灑水,防止揚塵。

(4)拆遷工地應按規定辦理渣土消納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拆除房屋過程中應隨拆隨灑水,避免大量揚塵。對拆除樓房的施工垃圾,必須設定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者採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撒。

(5)渣土清運時現場出口道路要求用草簾被或大鐵板鋪設,拆遷工地渣土應設專門人員管理,定期灑水和清掃,並配備必要的灑水、排水設施。拆遷工地垃圾應及時清運,現場垃圾堆放總量不得超過60立方米。

(6)渣土清運車輛應按規定裝載,遮蓋嚴密,沿途不得遺撒。拆除工地出口應當設定專人清理車身及車輪泥土,確保車輛不帶泥上路。

(7)在拆除和清運過程中,若違反環保規定而遇到處罰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必須按時發放工人工資,接受業主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

3、文明施工

(1)乙方應作好文明施工及消防準備工作。

(2)乙方施工人員應著裝整齊,佩戴統一標識,戴安全帽。

(3)乙方應保證施工現場內、外清潔衛生,交通道路暢通。

(4)乙方應保證在用市政、公用設施完好、暢通。

(5)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拆除備案手續。

(6)在拆遷工地周邊應當設定2米以上硬質密閉圍擋。

(7)本工程不允許採用爆破拆除,只能採用人工或機械(離民居30米以內的非住宅物業必須採用人工拆除),做好民居房屋安全防護措施及因拆除時產生的震動,可能對周邊房屋有影響,開工前必須對周邊房屋進行觀測記錄,儲存原始資料。若乙方違反操作規程,導致損壞民居房屋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8)中標單位不能在夜間施工。施工期間必須保證不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工程由甲方及相關的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按國家頒發的現行有關驗收標準和驗收規範進行驗收評定,必須達到合格的質量標準,若未能達到該標準,則工程不予以驗收,乙方須對存在的質量缺陷問題及時進行修整並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由此導致工期延誤還須按工期延誤賠償標準向發包人支付賠償費。

2、施工期內發包人將對乙方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驗,如發現乙方服務未到位,發包人向乙方發出限期維護通知書,乙方須在限期內整改完成,若乙方未在限期內進行維護或者未完成維護工作的,發包人有權另行委託管養或者維修單位施工,所支出的費用發包人有權在乙方的履約擔保金中扣減。

3、工期誤期賠償費

(1)本招標工程要求乙方按中標工期完成。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則工期每延誤一天,甲方將對其收取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工期每延遲一天1000元,違約金在履約擔保金里扣減。若乙方在施工中途未經甲方同意停工超過10天的,則視為單方面解除合同,履約擔保金不予退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的損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相應後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15天內經甲方簽證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雙方辦理同意順延工期手續。

(3)若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對拒不整改或整改後沒有告之甲方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每次罰款1000元,累計後在履約擔保金里扣減。

(4)施工人員在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和戴安全帽,如發現沒有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帶和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以照相為準),累計後在履約擔保金里扣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經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則提交南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誤和影響。

2、當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履行合同的時間將予以順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但拆除費不會因此而改變。

3、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應努力採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4、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認可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

3、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甲乙雙方應本著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則,對拆遷中出現的問題積極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需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補充協議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執陸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