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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住違約條款中的違約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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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住違約條款中的違約金是多少?

一、店面租住違約條款中的違約金是多少?

店面租賃合同違約金一般參照造成的損失進行計算,大概相當於3個月左右租金。如果房東違約提前收回門面,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要求房東賠償各種損失,包括轉賬費用和繼續經營期間可能獲得的利潤。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根據違約情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對於房屋租賃協議違約的違約金是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但如果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話,則可以適當要求降低或增加違約金。所以,只要不高於20%都是法律允許的,因此,在簽訂合同時你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地位,和對方協商或者自己直接寫在合同裡面。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根據違約情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方法。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損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增加賠償金;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增加賠償金。

二、商鋪租賃合同違約處理方法有哪些?

遵循完全賠償和合理預見規則,根據合同的具體內容確定最終的賠償數額。對於預期違約,守約當事人依法選擇下列救濟方式來追究對方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1、採取自救手段,維護自身利益

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對於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際合同,並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此規定比較適合明示毀約。若對方當事人在處理期間內不能提供適當擔保,應視為對方明示毀約,此時可依法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此種自助措施與行使不安履行抗辯相似。

2、尋求司法救濟,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對方可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措施,對於明示毀約易於操作;但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須掌握對方預期違約的確切的證據後方可訴諸法律,否則,將因證據不力反而於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對方履行

當一方預期違約,對方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後決定是否採取相應措施。對於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

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證據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店面出租的,如果是出租人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內想要將出租的店面進行出售的,應當先行通知承租方,因為承租方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承租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或者是在通知後的十五天之內不做出迴應的,出租人才可以將出售資訊向社會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