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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拖著不退押金怎麼辦?

房屋租賃 閱讀(3.18W)

一、 二房東拖著不退押金怎麼辦?

二房東拖著不退押金怎麼辦?

二房東拖著不退押金的可以起訴到法院進行處理,也可以申請居委會進行出面調解,要求房東退還押金,但是起訴的時候,一定要注重證據的收集,首先必須證明版自己向房東支付了押金,其次要證明租賃關已經結束且自己沒有違反租賃合同的約定。這樣才可能權得到法院的支援。租賃合同中出租人為了保障百自己租賃物的財產安全和完整,通常會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押金,並聲稱租賃合同到期後,就會將押金退還度承租人。但現實中,往往會有很多出租人會在接收房屋的時候以承租人損壞了其物問品等各種理由對押金進行扣押,不予退還。

二、租賃合同的押金的認定情況有哪些?

第一、押金數額是否要限制。

一般說來,原債權利益大,作為擔保的押金數額也相應增大,反之,原債權利益小,押金的數額也相應減少。二者是一種正比例關係。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債權人往往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迫使債務人接受不利於自己的過大的押金數額,從而加重了債務人的負擔。因此,限制押金數額是公平原則的要求。

第二、押金利息的歸屬。

押金交與債權人,其所有權就從債務人或第三人處移轉於債權人。因此,債權人對於自己所有物所生之孳息,當然也就取得所有權,故押金對於出押人而言是無所謂收取利息的。但對受押人即債權人來說,其收取的押金的數額越大,所獲得的利息也就越多。為利益所驅動,受押人有本能地擴大收取押金數額的傾向。對出押人的保護,除對押金數額予以限制外,在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合同,可用特別法的方式規定,押金所生利息,為出押人所有,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押金返還請求權何時發生。

當合同關係終止,且無合同債務不履行情形的,出押人得請求退還押金。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押人不得請求返還押金。另外,對於超過法定限額的押金餘額,無論何時,出押人有返還請求權,或者通知受押人予以抵充。對於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債權人對押金優先受償後的餘額,出押人仍有返還請求權。當事人之間關於沒收押金的任何約定,都是無效的。

第四、債權讓與是否影響押金返還請求權。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二房東在獲得房東的允許後,可以對房東的房產進行轉租處理,但雙方應當簽訂合法的合同協議,並就有關違約金的標準進行確定,後期一方存在違約的情況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來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