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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買房需要注意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1.95W)

貸款買房需要注意什麼?

一、貸款買房需要注意什麼

1、申請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儲存餘額用於支付房款,那麼您公積金賬戶上的公積金餘額即為零,這樣您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也就為零,這就意味著您將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

2、貸在借款最七年級年內不要提前還款。按照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滿1年後提出,並且您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3、還貸有困難不要忘記尋找身邊的銀行。當您在借款期限內償債能力下降,還貸有困難時,不要自己硬撐。工行的客戶可向工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經銀行調查屬實,且未有拖欠應還貸款本金、利息,工行就會受理您的延長借款期限申請。

4、貸款後出租住房不要忘告知義務。當您在貸款期間出租已經抵押的房屋,您必須將已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

5、貸款還清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當您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持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抵押物的房地產他項權利證明前往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6、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申請按揭貸款,銀行與您簽訂的借款合同和借據都是重要的法律檔案。由於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作為借款人,您應當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據。

二、買房貸款辦不了違約責任的承擔:

由誰承擔違約責任,要看合同約定:

(一)如合同約定因購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虛假材料致使銀行按揭不能辦理,導致雙方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追究購房者的違約責任。

(二)如合同約定由於開發商的原因沒有落實按揭貸款銀行、沒有及時報送按揭貸款材料等致使銀行按揭貸款無法辦理,導致雙方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依據合同約定或者民法典的規定,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三)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貸款買房是當代很多人購房時選擇的一種方式,尤其是隨著現在各地房價不斷上漲,能夠一次性拿出全款購房的人或者家庭不多了,而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借銀行的錢來買房,之後把購買的房屋抵押給銀行,再慢慢償還銀行的貸款,也是一種不錯的方式。能夠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實現部分購房者的購房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