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於車輛遺產繼承算過戶嗎?
車輛遺產繼承是算過戶的,可以按照遺囑或者法定繼承的具體情況來進行辦理,繼承車輛辦理過戶需要攜帶的資料有:
(一)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原車行駛執照、車輛登記證書;
(三)填寫車輛變更登記表,重新確認車牌、登記地址、聯絡人等資訊;
(四)經交警部門簽註後換髮新的行駛執照。
二、遺產繼承的順序是什麼?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即便是立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車輛作為遺產辦理過戶的情況,也是需要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式來進行處理的,特別還需要對車輛是否可以作為遺產來進行認定,如果車輛不是屬於死者的個人財產,那麼是不能繼承處理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