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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期限嗎

房屋買賣 閱讀(1.87W)

開發商要想銷售期房,那麼首先就是要按照規定取得相應的預售資格才行,其中預售資格證就是其中很重要的證書。當然了這個預售許可證也不是說就是可以一直用下去的,那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期限嗎?下面就讓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你解答疑惑吧。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期限嗎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期限嗎

有年限的執行年限,一般是1年一審。

(1)《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檔案。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2)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築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

(3)以前《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有期限的,現在很多地方為進一步減少辦事環節,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方便企業辦事,剪掉了許可證期限的規定。這對購房者並未產生影響,如果房屋開發企業未按照購房合同約定交付房屋,仍屬於違約。

二、商品房預售有什麼限制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方式首創於香港,由於房屋尚在施工中便被“拆零砸碎”,分期分批地預售給廣大投資者,如“落花片片墜落”,故商品房預售又被稱為“賣樓花”。 因其可以有效地解決房地產開發企業先期資金投入的問題,因而是目前應用比較廣泛的一種交易形式。在商品房預售過程中,由於工程長,交易標的有許多不確定因素,使購房者所面臨的風險有比一般現房買賣大得多,購房者通過房屋預售合同只獲得一種期待權,其權利的實現非常地被動。

為了保護廣大購房者的權益,國家對商品房的預售有著較為嚴格的法律限制。其中,《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等規定對商品房的預售條件、市場準入等予以事前調整及規範。

另外,《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按照規定一般是一年一審,也就意味著預售許可證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到期的時候自然需要進行稽核,那麼才能續期。如果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就銷售期房的話,作為購房者即使這個時候的期房很便宜,建議最好也不要購買,以免給自身利益造成什麼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