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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深圳模式效果如何?

房屋買賣 閱讀(2.44W)

合作建房深圳模式效果如何?

我們現在很多的事情,都提倡合作共贏。強強聯合的模式,不僅僅運用在個人的人際關係的交往過程中,也同樣運用於商場之中。隨著房價的火熱情勢有增無減,為了更好的減少商品房的成本,減少開發商的資金成本等問題,現在一種新的合作方式應運產生。合作建房深圳模式效果如何,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一、合作建房的含義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資金合作開發房地產的房地產開發形式。另一種原始的“合作建房”可概括為:共同出資、籌劃方案、選購地塊、設計房屋、建設施工、驗收入住。 2004年聯想IT工程師於凌罡首次提出“合作蓋樓”計劃,由住戶共同參與規劃、物業自主、得享低價、分享商鋪和公共設施收益,迅速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2006年溫州商人趙智強在國內首創個人合作建房“溫州模式”並嘗試“移植”北京。

合作建房,就是住戶聯合做開發商,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公司,大家按各自購買能力一起出資金,綜合彙總戶型並計算總面積,選購合適地塊,找設計公司設計、找建築公司施工,最後驗收付款入住。通俗解釋為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合夥出錢,自己買地,自己僱人蓋房子,而現在由於種種原因很難達到這種初始意義合作建房,基本按照前者實施

發起人提供專案方案(成本價住宅可行性研究),大家一起完善。認可專案方案的人一起合作,先驗資。錢存到同一個銀行,每人自己的存摺裡,有目標地塊可以購買時,建立監管賬戶。每個人在自願前提下,簽署合同,參加合作。不認同專案,不願籤合同的,不要影響大家即可。如果沒買到地,大家的錢,銀行直接從共管賬戶全額歸還。買到地以後,共同成立房地產開發公司。請專業金融機構管錢,專業機構建設,每月開會公示賬目,大家共同稽核。蓋好以後,各自取得商品房產權,共有各種收益。非常安全、簡單。

二、深圳模式的效果

《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2009年出臺,其中規定原居民可作為權利主體自行進行舊住宅區的更新改造。此可以看做合作建房在深圳的一種實現形式。

城市更新服務網是全國首家城市更新中業主、開發商、政府、服務商四方資訊聚合平臺。該平臺首倡業主自己發起成立城市更新自助會,通過自助會的形式,讓原業主自行組織起來,進行業主意願整合,然後自行進行舊住宅區的改造,或通過招標方式遴選開發商進行改造。城市更新服務網並通過聚合城市更新房地產開發中的各種資源,為原業主權利主體自行更新改造提供資訊和技術支援。

深圳是全國土地資源最緊張的地區,合作建房者通過招拍掛的公開方式獲取合作建房的土地基本上不可能,但舊住宅區的原業主作為原地塊土地資源的現實擁有者,通過自行改造的模式,以類似於合作建房的方式進行城市更新改造將構成深圳舊住宅區更新改造的一種重要方式。

我們近年來可以發現,三線、四線的城市房價已經不斷的飆升。以前工資三四千,房價也三四千。現在工資還是那麼多,房價已經將近上萬,這主要還是因為城市改造等原因造成的。合作建房這個概念,已經開始在一些一線的城市實行,具體的效果如何,諮詢專業的律師。